罗哥帮米线:位于昆明站附近的小摊,以清香的底和嫩的牛肉入口即化的口感,特别受欢迎。
德克士:提供西式快餐,包括汉堡、炸鸡、薯条、可乐、冰淇淋等食品。
德胜桥豆花米线:昆明人熟悉的老牌餐饮企业,有豆花米线、过桥米线等多种云南传统小吃。
桥香园过桥米线:云南老牌餐饮企业,选择多样,经典三鲜过桥米线38元/套。
牛肉面馆·北方水饺:喜欢面食的朋友不妨来尝尝,30至40多元的套餐均有供应。
老东粥皇:昆明人熟悉的餐饮企业,供应广式的粥、点心、碟饭、炒菜等。
永和豆浆:很适合来吃个早餐,10多元到30多元的套餐均有。
以上推荐仅供参考,可以结合自己的口味和喜好选择合适的小吃摊或餐厅。
1,普氏带皮小黄牛米线
2,菊花过桥米线
3,家乡大骨头米线(开远店)
4,蒙自过桥米线
5,卢氏过桥花香米线馆
6,熙辰缘过桥米线
7,名坊鳝鱼米线小吃(快雪时晴店)
8,李家丽蒙自过桥米线店
9,飘香菊花米线
10,六妹大骨头米线店
11,富婷猪脚米线
12,家乡大骨头米线(开远总店)
TOP榜
关注榜
投票榜
01
关上食菌一条街>>
02
祥云街>>
03
茶马花街>>
04
昆明北京路
05
丽江四方街
06
丽江黑山羊一条街
07
08
大理古城人民路
09
昆明南屏美食街
10
丽江花马街
11
景洪江边夜市
12
13
双龙桥美食街
14
昆明兴苑路
15
北门街美食
01
祥云街>>
02
关上食菌一条街>>
03
茶马花街>>
04
昆明北京路
05
丽江四方街
06
丽江黑山羊一条街
07
丽江古城美食一条街
08
大理古城人民路
09
昆明南屏美食街
10
丽江花马街
11
景洪江边夜市
12
玉溪步行街
13
双龙桥美食街
14
昆明兴苑路
15
北门街美食
01
关上食菌一条街>>
02
茶马花街>>
03
祥云街>>
04
丽江四方街
05
丽江黑山羊一条街
06
丽江古城美食一条街
07
丽江花马街
08
大理古城人民路
09
景洪江边夜市
10
北门街美食
11
昆明南屏美食街
12
昆明兴苑路
13
昆明北京路
14
玉溪步行街
15
双龙桥美食街
云南十大美食街榜单主要依据云南地区餐饮美食聚集的小吃街、夜市街、火锅街、烧烤街等餐饮美食街进行选择。
1、过桥米线,宜良烧鸭,汽锅鸡,宣威火腿,青椒松茸,昆明酸腌菜,红烧鸡枞,到了昆明,一定要尝试这些美食。
2、到昆明旅游,一定要吃最地道的云南小吃,过桥米线、宝珠梨、卤鸭子 小白鱼、海榨、宜良烤鸭、松茸、卤饵丝、炸牛奶、炖猪脚、官渡粑粑…而这些美食都聚集在一条条美食街里。
3、昆明美食街——南屏街南屏街沿街商铺、食肆林立,街内拥有“地浮雕以及旱喷泉”,以及昆明民间柱础特色街头休闲凳,另外还拥有表现了老昆明民俗民情的“遛鸟”、“挑水”、“照相”、“卖吆喝”、“跳海牌”5组情景雕塑。
谢邀。开店需要考虑多方面综合因素,不过因为我本身也是在昆明开小店的,所以我觉得自己也算勉强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。
首先,最好的区域应该是正义坊,南屏街,金马坊这个中心区域,因为这里***了本地和外地流动人口,是特色小吃的最佳地点,在这个地段开业,自身需要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拿得出手的口味,毕竟黄金地段,房租转让费和装修费是很大一笔,而小吃的后续经营除了地段本身人流量的带动,最重要的还是口味特色能不能持续发展,这个需要你的朋友自己评估。
第二点,略差一些的地段就是目前比较火爆和人群集中的几个mall附近,比如南边的南亚,爱琴海,北边的同德,东边的茶花坊,西边的西城时代都可以考虑,这几个地方就主要是做本地消费者生意,如果选项目,应该是有些特色和时尚感兼具的小吃,因为消费者主要是本地18~48之间,对品味和口味都有一些要求的人群。
第三,特殊地点,包括但不限定在几个大的医院和学校附近,昆华,工人,云大,肿瘤医院,还有现在的呈贡大学城,不过学校一年有两个淡季,需要自己拿捏成本控制,不过光是人流量也算很可观了。
最后,如果对自己的特色口味很有信心(真相主要是资金不足)那只能选一个离家5分钟距离的地点,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来经营,慢慢做,做回头客和附近客的生意咯!
毕竟开创一份生意,慎重评估自身条件和客观市场应对,有风险管理能力,才能进可攻退可守。
最后的最后再讲一点,如果第一次做小吃,最好把投入成本控制一些,然后自己也要做好吃苦的心理准备,光想着投钱做管理,除非对品控和口味能严格管控或者加盟非常正规的产品,不然甩手掌柜只投钱的想法就不要进入了,亏钱风险很大的,以上为个人观点,仅供参考吧。
我在北市区天骄北麓小区里面做小店,做了两年才敢说自己摸到一点门道,这些意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,有好项目,也欢迎交流😀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walllakere.com/post/10232.html